【時間地點】 | 2021年12月06-07日 上海 | |
【培訓講師】 | 專職講師 | |
【參加對象】 | 企業安全副總、EHS總監、安全總監、EHS經理、安全主管和安全工程師、設備總監、設備經理、廠務總監、廠長、營運經理、車間主任和生產主管;公用設施主管、;其他如技術經理、工程師、工程經理、項目經理和技、維修經理等等。 | |
【參加費用】 | ¥4500元/人 (含資料費、午餐費、專家演講費);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m.gzlkec.com).廣州三策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惠) | |
【聯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課綱下載 |
【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內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培訓收益】
讓學員了解一個建設項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遷關閉的完整立項規劃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運營階段、 關廠拆遷階段涉及EHS的整個流程和管理程序。
學習了解相應的環境、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等法律法規對一個建設項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遷關閉不同立項規劃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運營階段、 關廠拆遷階段的標準要求。并知曉在此不同階段企業以及管理人員的相關職責和法律法規責任和面臨的風險等。
【培訓大綱】
新改擴建設工程EHS實施設計概述
1. 新改擴建設工程涉及EHS方面的國家法律法規介紹
2. 一個新改擴建設工程建設項目的完整管理程序
一、立項規劃階段EHS實施實務
1. 新改擴建設工程建設項目EHS“三同時”流程圖介紹
2. 項目意見書知識
3. 初步可行性研究
4. 項目意見書的編寫過程和要求
5. 項目意見書的審批流程與權限
6.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方法介紹與相應法律法規責任
7. 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知識、用途、內容要求、編寫、審批、權限等
8. 新改擴建設等工程涉及EHS(環境、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的行政許可
1)環保部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
--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分類管理
--環境評價分類、標準與要求
--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之相關規定
2)安全部分--安全生法之相關規定
--安全評價的目的、作用、程序、分類要求
--安全生產許可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
3)職業衛生部分--職業病防治法之相關要求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
4)消防部分--消防法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
--特殊建設工程以及其他建設工程標準界定
--2020年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最新規定
5)工程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相關流程與要求
6)相關法律法規的責任風險
二、施工階段EHS實施實務
1. 準備施工
2. 施工許可流程與要求
3. 施工備案的流程與要求
4. 特種設備法的要求
5.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6.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
7.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三、竣工驗收階段EHS實施實務
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
2.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條件要求
3.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內容要求
4.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組織與人員要求
5.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設施、安全設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消防設施驗收與調試試運行規定
6. 排污許可證
1)排污許可的相關法律法規與依據
2)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原則、權責、目標、任務、制度、監測等
3)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
7.排污許可管理辦法之規定
1)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執行以及與排污許可相關的監管流程與監管
2)排污許可證內容標準要求
3)排污許可證的變更、延續、撤銷
4)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注意事項
8.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2)編制環境監測報告
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評審要求
4) 報告公示并完成驗收
四、運營階段 EHS實施實務
1. 環境部分
1)環境影響評價與后評價
2)運營階段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要求
3)環境監測/檢測與記錄要求
4)運營階段大氣污染的預防與管理要求
5)運營階段水污染的預防與管理要求
6)企業環境運行臺賬管理部分標準介紹
7)環境管理資質、環境體系、制度、化學品、危廢、檢測、應急管理等要求
2. 安全/消防部分
1)資質要求
2)管理資料/臺賬與現場法律法規符合性標注要求
3. 職業衛生部分
職業衛生管理資料與現場符合性要求,組織、制度、檔案管理、體檢、培訓、防護,檢測評價、公示,申報、應急管理等等
五、關廠拆遷階段EHS實施實務
1. 人員、設備、原輔料及環境影響等幾個方面的影響
2. 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
3. 實施殘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設備和設施的安全處理處置
4. 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的處理
5. 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初步調查,編制調查報告
6. 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
7. 補償金等